醫生路邊救人 該不該擔責任?

爭鳴

觀點激烈交鋒的背後,是社會進步的期待……

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龍華醫院的一名援疆醫生,在飛機上救治癲癇發作的男乘客,收穫不少點贊。但同時,也引來許多非議,批評者認為他施救的方法不對,對於患者的病情並無幫助,反而有害,因此,施救是否有意義值得商榷。

從施救方法,到施救後果,更進一步的爭論,聚焦在醫生救路人,是否要承擔責任的問題上。醫生路遇急病,援之以手原本是高尚的品德,但一旦施救不當,造成不測後果,又該如何?擔責還是不擔責,或許將會是一個長期困擾人們的難題。

●正方

對救人來說 路上和醫院一樣

王晨光(北京協和醫學院教授)

癲癇、心梗等都是公共場所中常見的突發疾病,從更廣泛的角度來說,面對這種特殊的緊急狀態,每個人都應上前幫上一把,盡可能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。醫生也是如此,不論是社會責任,還是職業道德,都應該伸出援助之手。

那麼,醫生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呢?作為醫生,他有專業知識,也有自身的職業道德,還有普遍的社會責任,如果恰好是專業對口的,那麼施以醫療救助,自然沒問題,事實上,專業的醫生在這種情況下,並不太容易會犯技術性的錯誤——如果他連簡單的救助都做不好,那還算什麼專業醫生呢?

問題在於,醫生是一個很大的領域,一個醫生不可能懂得所有疾病的緊急救助方法。當專業不對口的時候怎麼辦呢?這個時候,醫生就不能把自己當作醫生,而是應該當作一個普通人,盡到一個普通人的救助義務。不懂可以不去救,也可以等待有經驗的人去救,但絕不能亂救,尤其是處在緊急狀態下的人身上,這可能造成更壞的後果。

假如造成壞的後果之後怎麼辦呢?醫生該不該負責,我想是應該的。

首先,假如施救的醫生並非本專業的,心臟科的醫生去救助癲癇病人,他也未必懂,亂救是很麻煩的。因為這種施救不是打急救電話、幫助疏散人群這種輔助性的幫助,而是主動施加於患者身上的行為,必然會造成相應的後果,當然有責任。

其次,某些極端的情況,比如說患者死亡了,其中原因很複雜,可能不救治也會死亡,救錯了也會死亡,救對了也可能沒救過來,這樣的情況下,如果產生法律糾紛,救人的醫生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當然,義務救助、見義勇為,我認為可以作為衡量責任輕重的考量因素。

在歐美,如果有人倒地,旁邊的人都會幫助他,但假如倒地之後有口吐白沫、昏迷、抽搐等現象,那旁人只會打急救電話,絕不會去動他。

有一個不太恰當的例子,佛羅里達曾經發生過一件很有名的事件,一位海濱浴場的救生員看到遠處有人溺水,那個地方不在他的管轄範圍,但他依然過去救人,事後,救生員所屬的公司不但沒有嘉獎他,反而處罰了他,他的公司認為,如果他跑去轄區範圍之外救人的這段時間里,轄區內發生了緊急狀況,他就無能無力。儘管這是小概率事件,但不能保證不發生。

這個事情當時引起了很廣泛的爭論,雖然和醫生救助路人的情況不一樣,但道理有相似之處,有人說救路人是義務出手,不該擔責,這種說法沒有道理。

是不是說醫生救路人,只要出現不測的後果,就一定要擔責呢?當然不是,關鍵在於醫生是否對患者實施了正確的方法。現在各科醫生,都有治療的指南,如果一個醫生按照指南實施了正確的急救辦法,即便沒有效果,或者患者出現了某些狀況,道理也在醫生這裏。反之,如果醫生未按指南,責任就在醫生身上。

所以,對於醫生來說,是否要承擔責任,和地方沒有關係,在醫院、在路上都是一樣的,和收費與否也沒關係,義務也並非免責的條件。

●反方

特殊情況下 不應該求全責備

夏學鑾(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)

公共場所有人疾病發作,需要救治,這是特殊的緊急狀況,這樣的情況下,患者需要幫助,社會也需要這樣的風氣,醫生本身的職業道德也會讓他伸出援助之手,這是一種勇於擔當的責任感,應該讚揚和鼓勵,至於專業還是不專業,可以暫時不考慮。恰好有專業的醫生在場,當然最好,倘若沒有,其他的醫生勇敢伸手,至少也比沒有幫助要好。

我們時常會看到這樣的報道,有人見義勇為救了人,事後別人問他,“當時你怎麼想的?”而見義勇為的人通常會回答“什麼也沒想,就去救了”。事實也如此,如果一個人在緊急狀況發生時,還思前想后,想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什麼後果,要不要承擔責任,那麼也就不可能出現見義勇為的現象了。所以我們才讚揚、獎勵見義勇為的行為。

醫生救人也一樣,一般情況下都發生在緊急狀況下,他救死扶傷、勇於擔當的精神本身就值得讚揚。至於後果,救活了是好事,如果沒救過來,至少也比沒救好吧,所以,總來的來說,不應該擔責任。

反過來說,在危機發生之時,一個人能夠站出來,就已經很不錯了,如果非要他擔當必須救活、救好的責任,既不合情,也不合理。

當然,從某些角度來說,醫生和普通人不一樣,他有專業的知識、職業的倫理,還有自身的價值。在遇到急病病人時,往往會站出來施以援手。這樣的情況不僅是醫生,還有警察、消防員、社會工作者等特殊的職業,這些職業往往帶有一定的神聖性,他們的職業倫理中本身有幫助別人、救死扶傷的價值,因此,更容易自然而然地站出來,這是好事,是人類社會中值得珍惜的東西,不應該過分苛責。有人遇到小偷,恰好有個休假的警察,他可能毫不猶豫地就去抓小偷,假如沒抓住,小偷跑了,難道我們要苛責他沒抓住小偷,致使被偷者損失了財產嗎?

還有一種情況,即實施救助的醫生真的犯了某些技術性的錯誤,這樣的情況難免會發生,這時候,即便真的要追究責任,他們自己也覺得自己有責任,但我覺得也應該加以減免。為什麼這麼說呢?第一,他們是見義勇為,是救死扶傷,有好的初衷,也行動了,比見死不救要好得多。其次,這樣特殊情況下,他們本身沒有準備,各種工具藥物之類的醫療條件也都不具備,能夠進行的往往也是很簡單的處理,別人也不應該求全責備。

當今社會,價值混亂、道德滑坡屢屢成為人們詬病的焦點,功利主義、金錢拜物教盛行。這樣的情況下,社會尤其需要救人於危難的精神,需要勇於擔當的精神,而不是去不斷地否定它、甚至解構它。這可能讓本已經稀缺的高尚更快地分崩離析。

我們處在一個轉型時代,不僅是社會經濟在轉型,價值、文化、精神也在轉型,但轉型並不意味着一切高尚都不再需要,恰恰相反,轉型期的混亂,更需要那些神聖的價值,更需有人做出榜樣,一點一滴地扭轉社會風氣,重建高尚。在過去的時間里,許多美好的東西已經被毀掉了,信任、互助、無私等。即使是醫生、警察這些帶有神聖性的職業,也出現了很多負面的問題,使得人們看待他們的時候,變得更加苛刻,但顯然,這不是一個好現象,我們反感和排斥壞的現象,但不能因此就連好現象都加以苛責,那隻會使事情變得更壞。

●記者手記

何以援天下?

《孟子》中,淳於髡問孟子,“男女授受不親,禮與?”孟子答,“禮也”。又問,“嫂溺,則援之以手乎?”孟子答“嫂溺不援,是豺狼也。男女授受不親,禮也;嫂溺,援之以手者,權也。”

不是每一個人都和孟子一樣,恰恰相反,歷史上有太多不通權變的笨蛋了,有被調戲了就自殺的,有被人拉了手就剁手的、還有掉進河裡寧可淹死也不肯被人拉起來的……

醫生救人,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出了錯承擔責任,也是理所當然。但在工作之外、在逆旅窮途、在條件匱乏之中,突然遇到急病患者,又該怎麼辦?我想,每個人都希望能夠有醫生“援之以手”,儘管這不是工作時間,也不是工作場所,這就是孟子說的“權也”。那麼,相應地,我們能否在責任的方面,同樣也有所“權變”呢?否則,誰還敢幫助別人呢?

在淳於髡和孟子問答的最後,淳於髡問孟子“今天下溺矣,夫子之不援,何也?”孟子說,“嫂溺,援之以手,天下溺,援之以道。子欲手援天下乎?”只有以道援天下,手哪裡援助的過來?

醫生救助急病的路人,就如同救助溺水者,是援之以手。如果有一天,當醫生再也不敢援手,是否就是“天下溺”?那時候,我們又何以援天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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